第 5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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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天是所有时令中最严肃的课题,至少对于我而言。

    这倒不是什么刻板印象,但也并非毫无道理。

    我从“九年义务教育”里杀出重围,拼了半条命考上了普高。

    像我这种生来就资质平庸的人,懈了不要命似的努力,就更显平凡,秉承着“吃得苦中苦,伺候人上人”的原则,我相信了自己是浩瀚生命中,普普通通的一个而并非能逆天改命的主角。

    当了两年的“遵纪守法”乖乖中等生,终于,在高三上学期开学,我胆大包天的助人为乐了一次,帮别人上课传纸条。

    尽管这有些幼稚,但班主任放学后还是将我扣下来了。

    面对我这种平时默默无闻的中等生,班主任是极为苦恼的,我们虽同在一个班级里,却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最后她的处理方式是:她相信我是乖孩子,可能是受人胁迫,要学会说“不”,然后又扯到我容易受到校园霸凌一系列乱七八糟。

    总的来说,不痛不痒。

    八月末的天,说到底还没怎么秋高气爽,立秋是时令的谎言,白日渐短还不叫人察觉。

    今天第一天开学,故而没晚自习,六点就放了学,待到我出了楼门时已快半点。

    我放慢了脚步,想着不如就趁此好好看一眼校园吧,明年高考完就看不着了。

    到校门口的那一段路,两旁皆是树,一边遮天蔽日,生的高大,一边瘦弱矮小。有的叶边起了卷,镀上了色,有的零零散散摇摇晃晃飘落。

    或许,我介于夏与秋之间,是时空裂缝,也许,我本身就是个错误。

    没办法,文科生总喜欢给自己的生活调滤镜,只要随心所欲,我们本身就是混成天然的一首诗。

    待我走近校门时远远望见了一个高挑的少年,红白相间的校服很合身,黑色书包单肩背着,有点儿不羁但又并非一种小混混的感觉。

    他像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白莲,使我这等俗物看起来侧身西望常咨嗟之感觉。

    北方所有中小学的标配——热心肠的话痨门卫大爷正问东问西,少年时不时微微点头,口中蹦豆子一般吐出几个字。

    要我说这人金口玉言啊,挺装的。

    依稀听见门外大爷开始了盘问三件套“家在哪里?”“父母干啥的?”“为啥转到这儿?”

    他的表情我虽在远处看不真切,但想必也是在强颜欢笑的敷衍着。这种被“盘问”的场合算是社恐人的地狱。

    ……

    这个转校生的到来,势必掀起一阵风波,炸出学校一大堆发癫的女生。

    但就着我戴着有色眼镜来看,一般长得不错的,学习都稀巴烂,毕竟这不是什么奇幻言情小说,也全然没有十全十美的男主,如果要有,也绝对不是他。

    只要不是来跟我抢升学名额的就都考虑不上。

    我以审判他的角度,不,以教导主任的眼光来审视他:身高普普通通的不算够格,发型虽说有那么一丝丝帅,但是超了审判标准“红线”,只能剪喽,加入普高全体锅盖头的一员。

    不自觉的就走近大门口,我那么一挥手,门卫老大爷就开了点头伸拉门,毕竟被老师放学后留的他见的不在少数。

    出了校门,后面像是老大爷的“哎,走了,慢点的。”

    我不知道从及何时也与门卫大爷有了交集,好像冥冥之中许久以前,我也曾敷衍着他的提问。

    秉承着礼貌的原则,我只敢回首挥手对他“嗯,走啦!”

    那个少年闻声偏过头来,我似乎倒映在他清澈见底的一汪清眸中,那一刹那天旋地转,我像是被时间按下暂停键,停滞原地,呆呆的出了神。

    天渐渐暗了下去,是夜幕降临的过渡。

    天究竟是银灰的,还是羽白。我说不清,夕阳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慢慢西沉,收敛了最后一丝余亮。天际渐渐消失了光亮,一点点由火红褪去殆尽直至火烧云也消散后,漆灰的阴沉,像是阴雨天似的。

    阴沉的深了几个色调的天边伴着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一点点延伸开来在视野的尽头。

    ……

    云阴沉沉的聚在一起,压下来,低沉的使周围很闷,就好似某一天归家后的我发现家里来了两位不速之客。

    这意味着,一个重组家庭诞生了。

    我有了一个后妈和一个弟弟,听起来很扯,我也是给了自己一巴掌才相信的。

    阴雨绵绵,这种天气通常叫我想倒头大睡,什么都不去想,也什么都不去做。

    就像我微信的个性签名“遇事不决睡大觉,管他明天好不好。”

    我对今天这种状况并不是完全没有设想,而是在于我爸没有勇敢的追求那个为比与我妈闹掰的女人,而是又找了一个看起来温婉知性的。

    带着一个高一的孩子,是我先前遇到过的那个,如果说那天下午的一眼万年促使我对他有了好感,那么这点仅有的好感在如今我们二人的处境之间直接被现实侵蚀殆尽……

    反正只有几个月我就要毕业了,到时候,海阔天空任我胡飞,按照我这个成绩是可以上个二本的。我就可以摆脱这个进退两难的境地了。

    如果说我和那个后妈最后一点的交集便是我大三那年收到了她的短信,原来他的好儿子也考上了我所在的这所大学。

    世界就是这么大个圈子,兜兜转转有时候绕了一大圈,我们跌跌撞撞还是会回到原点。

    所想的最后又往往实际背道而驰。

    作为一个名义上的“哥”,只要齐屿森肯叫我这么一声,我就得不得不履行照顾他的义务,也是啊,上一辈的恩怨,就不要再带到这辈来了。

    如果说要再提一下的话,那……其实这我不算太重要的,那就是我在某一天稀里糊涂的喝醉了酒,还笑他当了半年别人的备胎,总之我的所有印象还停留在那灯光昏黄的小酒馆,雾气氲氲。

    一堆堆墨绿的酒瓶就那么摆在收银台旁边的地上,我强迫症发作了呀,这时候有一股要猛的上去要把它们排好列队的冲动。

    然而最后我研究起来酒瓶的标签来,一条条标签掠过我去,飞呀飞就再也回不来了,将我的理智与感性全全带走,葬在一个籍籍无名的乱葬岗。

    不知道我们是怎么回到我们合租的小屋的,但我却记得真切,我们两个都喝的烂醉如泥。

    我处于半梦半醒之间,仿佛至于飘飘然高台楼阁一般的仙境,于是我收获了一夜春梦。

    我神智不清,感官却灵敏的出奇,无限的神经知觉开始在僵硬的躯体下复苏。

    半梦半醒的迷离之间,他伏在我耳边低低地压着嗓音还有点酒气地叫我“哥”。

    我其实在这时候相当一个彻彻底底的俗人,就沉溺在这温柔乡里不思进取,什么也不去考虑,但他这一声哥,我一下子酒全醒了,这玩意比什么醒酒药蜂蜜水好的上百倍,特管用。

    这一声伴随着勾引蛊惑的意味,却引诱着我,让我腐烂入土,自命清高的我也会拜倒在欲望的石榴裙脚下吗。

    可我们,算ll 吗?

    可能现在还不算,但是以后呢,以后我爸和继母领了结婚证后呢……一见钟情可以当饭吃吗,我命悬一线退后一步就是万丈深渊,向前一步就是万箭穿心,我该如何抉择,酒精这时已经褪去,麻痹不了我。

    我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抽丝剥茧一般离开了我精神上的乌托邦。

    夜很深了,模糊的依稀大概是看到指着十一的时针。

    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打消了我想去阳台惆怅的想法,我透过窗望着外面却只能看见一片模糊的五彩光影交叠重错混着雨水糊在玻璃上。

    就这么痴痴地望,直至瞳孔失焦……

    也许我们只是喝多了断片了,睡一觉明天兴许就转头和没事人一样当作什么也没发生,就当一炮泯恩仇吧。

    凡事不一定出了就有最优解,何况我也没法子去想最佳方案。

    今夜无眠,所以灵感在下一秒消散……